【盾冬】寻鹿人①

Summary:十年前,少年史蒂夫与巴基短暂相遇,共度海滩的美好一晚后意外错失,从此再无联系。十年后,史蒂夫即将与女友完婚,但他始终没法忘记当年的绿眼睛男孩“鹿仔”。在接收到“命运的十个预兆”之后,他决定去寻找巴基。

与此同时,同在纽约的巴基似乎也感到了无声的召唤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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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】

有人用银匙敲响笛型香槟杯,丁丁丁。于是室内所有男人女人都暂停闲聊,朝同一个方向看过去。

山姆威尔逊清清嗓子,“亲朋挚友们,感谢你们即将参加史蒂夫罗杰斯的入狱典礼,哦不,是结婚典礼。身为准新郎的前战友和wingman,哦不,是the bestman,现在我要致辞了——单身汉脱衣舞派对开始接受报名!”人群中爆发笑声,山姆挥挥手,“好啦今晚只是个订婚仪式,不说那么多了,我那几个珍藏版的罗杰斯糗事段子得留到正式婚礼上才舍得讲呢。”他高高举起酒杯,“敬史蒂夫和莎伦。”

人们跟着微笑,“敬史蒂夫和莎伦。”

站在山姆身边的准新郎史蒂夫罗杰斯,右臂搂抱准新娘莎伦卡特,举起酒杯,露出标准的八颗牙微笑。雪白牙齿的闪光与酒杯口的金边交相辉映。

 

喧嚣和音乐在室内。准新郎与准伴郎在露台。史蒂夫伸两根手指到领结里,拽松,然后长出一口气。

山姆歪歪头,用下巴往屋里示意,“干嘛不去跟他们聊天?”

“大部分都是莎伦舞蹈团里的同事,那些巡演、瑜伽静修什么的话题,我插不上话。山姆,谢谢你,为一切。”

山姆眯眼看着他,他知道他特别开心的时候是什么样子,不是现在这样。

他说:“身为准新郎,你能不能专注一点?

史蒂夫把重心从一只脚挪到另一只脚,身子倾斜得远一些,好像要躲开这个问题,“胡说,我怎么不专注了?”

山姆诡笑着,啧啧有声,表示“你完蛋了”,伸手进口袋掏出一样东西,迎风抖了抖。是一张酒店餐巾纸,纸上有铅笔画的涂鸦。他以洞悉一切那种口吻说:“不用骗我说这是给你的新绘本练手。我知道你在想什么。”

涂鸦是一只鹿,林间的雄鹿,鹿角枝枝杈杈,漂亮的头颅扭转过来,杏仁形状的鹿眼若有所思。

 

与此同时,纽约一家健身俱乐部里,詹姆斯巴恩斯从卧推架底下钻出来,一边用脖子上的毛巾擦汗,一边看着他的男朋友穿过器械之间的通道向他走过来。

“布洛克,你的项目练完了?晚饭去哪儿吃?还想去那家俄国餐馆吗?”

朗姆洛把右手提着的一副拳击手套递给他,“来嘛,再去陪我打一会儿拳。”

詹姆斯接过手套,把手伸进去,忽然全身都凝固住了,瞪圆眼睛瞧着朗姆洛。

他的男友笑意温柔,又有点抱歉似的,合拢双掌抵在嘴唇边,做出紧张等待的样子。詹姆斯慢慢把手从拳套里抽出来,手心多了个黑色丝绒小盒子。

已经有人开始往这边看。跑步机上咚咚的有节奏的脚掌落地声渐次停下来,人们转过头来。

詹姆斯一动不动,对着那小盒子发怔。朗姆洛在他面前矮下身子,一寸一寸,单边膝头着地;又拿过那小盒子,像掰一个蚌壳一样打开盒盖,把带“珍珠”的那面转过去,高高举起。

“詹姆斯巴恩斯,两年前在约塞米蒂攀岩大赛上,你从我身边超过去,我转头看到你滴着汗的侧脸的时候就爱上你了。感谢你给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两年。你愿意与我结婚吗?……拜托,别拒绝,我真不擅长这事,我腿都软了。”

詹姆斯脸上没什么表情,但两腮的咬肌不断地鼓起又塌下去。

看热闹的人们屏着息,默不作声地举起手机拍照,跟求婚者一起等待着。

 

订婚宴结束,人们在酒店门口搂抱道别。史蒂夫亦与未婚妻吻别。莎伦笑道:“我知道你们俩要去喝一杯。山姆,可别灌醉他,明天他还得陪我去蛋糕店试吃蛋糕。”

山姆行了个潦草的军礼,手在空中飞一下,“Yes,ma'am.”

小酒馆里一瓶贝克绿柠檬啤酒下肚,史蒂夫说:“我给你讲过‘鹿仔’的故事,是吧?”

“讲过一点,十年前在佛罗里达那次嘛。”

 

十年前18岁的史蒂夫罗杰斯长得像15岁,是个瘦小少年,健康也不那么令家人放心,因此那次到佛罗里达的旅行,他向母亲请求了多次才得以成行。

他们七个人三男四女住在海滩附近一家青年旅社。

三男四女中有一对貌合神离的情侣,而首倡佛州之旅的男孩是为了追求同来的一个女孩,另两个女孩是两姐妹,到佛州的第一天就为弄坏卷发棒的事吵了起来。七个人的队伍里也波诡云谲,史蒂夫夹在其中觉得很难受,但他并不认为这次旅行是个错误,因为他遇到了“鹿仔”。

“鹿仔”也是与一群同伴一起来玩的,碰巧都是纽约人,又碰巧与史蒂夫他们同住一家旅社。

“临回纽约前的倒数第二天,我遇到他,在旅社厨房里。夜里我饿了,下楼想热一杯牛奶喝,看到有人背对着门在煤气灶上煮东西。他回头一笑,说,你好,你要用灶吗?我朋友有点感冒,我替她煮一锅苹果杏仁粥——是我奶奶的偏方。或许你也想吃一碗?

“他的眼睛是灰绿色的,棕色头发乱蓬蓬,我从没见过别人头发能乱得那么可爱。所以我在桌边坐下来,等他煮好粥,等他给我盛一碗、送一碗上楼、又下来,跟我聊天。他也喜欢下雨,尤其是暴雨如注那种天气,也喜欢老西部片、认为约翰韦恩最好的片子不是《关山飞渡》而是《红河》;他说正在学攀岩,将来还打算去学搏击。

“他说,叫我Bucky就行。”

Bucky是鹿仔的意思。那不是名字,只是个昵称。跟那时文静内向的史蒂夫不同,“鹿仔”是个活力弥满的男孩,四肢修长,眼睛犹如绸缎,正如敏捷轻盈的偶蹄类动物。

 

“他也喜欢杰克伦敦、认为杰克伦敦的《海狼》比《莫比迪克》好。他说会参军,要不就去上美术学院,还给我看了他的画,因此我知道他名字的缩写是S.R——他的写生本封面上写着的。以我这点可怜的艺术鉴赏能力,我觉得他画得非常好。他有天赋。”

“后来呢?”红发美人娜塔莎端着两杯琴酒走过来。

詹姆斯躺在她家沙发上,仰望天花板,一只手软绵绵地垂在羊毛地毯上,“后来第二天晚上我鬼使神差地没跟大伙去酒吧看钢管舞表演,而是回旅社来找他,管理员说他们那群人去海滩玩了。

“海滩上人很多,有好几堆篝火。我一眼就找着他,S.R——说来奇怪,他是个小个子,不高也不壮,可我觉得他很显眼、很醒目,他有一种特异的清洁感,金发闪闪的,蓝眼睛亮晶晶的……”

酒杯放在茶几上,娜塔莎把自己栽进长沙发旁边的单人沙发里,踢掉高跟拖鞋,两只脚丫不客气地架到詹姆斯的膝盖上,“等一下,那时你知不知道自己是个基佬?”

詹姆斯摊摊手,“不知道。说真的,遇到S.R之后我才开始考虑性取向这回事。”

 

山姆问:“那时你怀疑自己的性取向了没有?”

史蒂夫摇摇头,“不,很奇怪,鹿仔是个例外。后来我也并没对别的同性产生好感。”

“后来呢?”

“后来他到海滩来找我,我度过了一辈子最棒的一个晚上。”

 

“……最棒的一个晚上。”詹姆斯缓缓说道,表情仿佛瞬间到了很遥远的时空里。

“棒在哪儿?”

“这就是问题。跟朗姆洛在一起的感觉我说得清,比如他是个很酷的家伙,是个能跟我打成平手的搏击高手,又会时不时搞点玫瑰烛光、情趣paly这种小浪漫,简直模范男友,是吧?这些是说得清的。但那一晚,跟S.R在一起的感觉,我没法说清,甚至连那晚聊了什么都不记得了,但我就觉得那是最棒的。就像是……”

 

“就像是海洋夜空和星星,都是为成全那个完美夜晚才存在的。”史蒂夫面无表情地说出这句话,他并不激动,语调反而无比苦涩,作为一个即将与漂亮舞蹈演员女友成婚的准新郎,他的心事显得如此寡情而不知福。

山姆同情地看着他。

“我记得,躺在沙滩上等待星座变清晰的时候,我问他,如果你真的是一头鹿,你希望自己是什么颜色的?他说,绿色,这样在森林里就可以有保护色了。

“我说,好,我明天给你画一头绿色的鹿。”

明天是所有孩子最爱说的词儿。他们认为一切都会在明天变得美好又顺利,就像期望的那样。史蒂夫与“鹿仔”在旅社大堂说再见,转身回了房间。他趴在床上,在写生本上打草稿,研究怎么画出一只跟“鹿仔”一样迷人的小鹿,再顺势把自己的地址电话写在下边,这样邀人家跟自己做朋友能显得不那么突兀。他从小就不是太受欢迎那种男孩,一直没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,但他幸福地预感到,“鹿仔”会跟他做成特别好、特别好的朋友,彼此成为生命中的重要人物——如果没有那天夜里的突发事件。

 

“那天夜里,我一个同伴在海里游夜泳时被箱形水母袭击,险些溺水。我们在急救室外守了六个小时。下午我从医院回到旅社的时候,发现S.R他们已经收拾行李回纽约去了。”

 

山姆:“你为什么不让旅社里的管理员给传个口信?”

“我当然留了字条!而且电话号码特地用炭笔描粗了好几遍。去机场之前,我请求管理员把字条转给那个高个子、棕色头发、灰绿眼睛的男孩。管理员亲口答应我会帮忙。但是我回到纽约后等了很久,他始终没打电话来……我只知道他的昵称是Bucky。想凭这么点线索在纽约找一个人,简直比在大海里找一只鹿还难。”

 

娜塔莎:“那孩子走之前没留什么口信给你?”

“留了。管理员把他留的一张字条交给我的朋友,让我的朋友转交给我。结果他把那字条塞在裤子口袋里,忘了这事。等他想起来,那条裤子已经在洗衣筒里旋转了。字条变成了一团纸浆。”

“那回到纽约之后,你没再试试找他?”

“我只知道他的姓名缩写是S.R,你觉得在纽约这个该死的地方,单靠两个字母找到一个人的几率是多大?”

 

在同一个城市、同一个夜晚的不同地方,他们为命运的把戏发出相同的叹息。叹息那短暂相遇的光芒,竟能不被时间磨蚀,也不知算是幸运还是不幸。十年过去了,他们在生活中妥协了很多次,惟有那一点顽强的记忆不肯向遗忘妥协。

 

翌日,史蒂夫和山姆到健身房去,在更衣室换衣服时,一个熟人跟他们打招呼:“嗨,大画家。嗨,巧克力帅哥。”那人是英国人,gay。史蒂夫埋头系鞋带的时候,英国人跟山姆聊天:

“……婚礼筹备得还顺利吗?哦,说到婚礼,我这儿有个小新闻——据说昨晚有人在健身俱乐部里跟他男朋友求婚了,戒指放在拳套里,单膝下跪,大段告白,blabla……”

山姆吹了声口哨。

但英国人旋即叹一口气,“可惜没成,被当场拒绝了。真可惜,求婚那男人长得像年轻时的阿尔帕西诺。哦,我朋友当时在场,还给我传来张照片呢。喏,你看。”

史蒂夫继续不抬头地系第二只脚的鞋带,听到山姆说:“……像阿尔帕西诺?好吧,眼睛有点像。你喜欢这个型的?我倒觉得他男朋友更顺眼一点儿。”

(TBC)

 

【不用问了,过程虽然是曲折的,结局必然是快乐的。

过程就是两人拼命寻找,又不断戏剧性地错失、擦身而过……我是无可救药的浪漫爱情的信徒,而鹿仔和S.R,他们是无论错过多少次都最终要在一起的。

中间那段频繁切换叙述人的方法,大伙看得不费劲吧?……】

03 Jun 2015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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