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于饕餮的故事梗概》

昨天说到把长篇缩成短篇,想起小时特喜欢的一个小说。作者是叶兆言。那真是史诗级大长篇的架子,但只写了两三万字。他自己也知道这故事该写成大长篇,所以给取名叫《关于饕餮的故事梗概》。

一说美食文,人会说汪曾祺(汪学如今俨然显学矣!)、唐鲁孙、王世襄,以及王世襄之子王敦煌。写美食,须有名士笔,宜走笔清淡,笔不可滑,一不小心文句就糊油了。文字上露出“吃相难看”,那是格外难看。我最喜欢梁实秋的《雅舍谈吃》,有掌故,有淡淡的幽默。但最早读到的是叶兆言这篇小说里的描写。

该故事讲民国南京一户饕餮世家傅家,以会吃、好吃闻名,家中大少爷二少爷三少爷,都是品菜和烹饪的大师,娶来媳妇也都各有绝活。后来傅老三死了,最美貌厨艺最精湛的三媳妇汤思浓爱上了最贪吃最没出息的傅老四。两人同居多年,到了七十年代,人人吃不上饭,老四为了吃饱肚子娶了一个粗俗的女厨子。思浓绝望,做了一桌如广陵散般的家宴后,自杀身亡。完。

这种“世家”小说(及其改编的电视剧)二十年前非常流行,同类如冯骥才《三寸金莲》、王旭烽《南方有嘉木》,后来这种“类型小说”没落了。所以2011年王安忆又这么写绣花世家《天香》,已经感觉很复古了。

十多年过去,《关于饕餮的故事梗概》里的菜和做法一直记得。于是又把小说找出来,重温一遍。

让小说家写美食,肯定不能当菜谱来写。先简略写几道好菜:

炖生敲:每条一斤多的鳝鱼活杀后去骨,用木棒敲击鳝肉,使肉质松散,故名“生敲”。

鱼皮烧卖:用薄薄的鱼肉片包上馅,做成烧卖的形状,鱼皮片削得太薄,包不住馅,可是厚了,滋味就受影响,而且外观也不好看。刀功和火候非得第一流才行。

 傅家三少爷初露峥嵘,冒充家厨,给爹烧了一道“芦姜炒鸡脯”:

芦姜又称嫩姜或芽姜,与嫩仔鸡的脯肉合炒,色彩协调,是一道十分讲究火功的功夫菜。

傅家各位少爷少奶奶的招牌名菜:

松菌拌肚,鲤鱼尾羹,醉鸭舌,白鲞樱桃肉,清炒鱼唇,鸡皮马肚盘,枸杞鱼丝。

 搜了一下,“白鲞樱桃肉”是清代人童岳荐的《调鼎集》里的。


然后开始来大菜了,傅家办筵席,非常详细地写了一道“白扒熊掌”:

熊掌的名贵,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烹制前的泡发,得先将还带着毛的熊掌,放在八成熟的热淘米水中,浸泡十个小时,这十个小时中,水温必须保持一致,不能过高,也不能太低,要不断地添加热水,待泡软了,捞出来,在温水中洗净,放入砂锅中用急火烧沸,一定要急火,这以后,移至微火上焐四个小时,再取出褪毛。之后,仍然放进已经煮沸的砂锅里烫一烫,移至微火上继续焐,过一小时,再捞出来,放钵内用沸水继续泡发,每隔三四小时就换一次水,反复数次,至膨胀发透,小心地剔去爪趾,剔尽掌骨,换上清水浸泡。

如此精心加工过的熊掌,看上去很整齐,虽然已经去了骨头,可是仍然是形散神不散,保持着原有的姿态,然后再经过进一步的加工,在鸡汤中像涮羊肉似的,略汆一下,捞出来装盘,加各式佐料,上蒸笼一小时。这道白扒熊掌入口即化,肥而不腻,香酥可口,不知不觉中,吃了还想吃,等调羹再伸出去时,那熊掌已经被瓜分一空。

 看的时候,脑子里代入的是猪蹄。

写完大荤菜,要写一道清爽的素菜:女主角汤思浓的拿手菜,“炖菜核”。

想当年思浓初嫁,第一次下厨房,做的一道菜是“炖菜核”,一下子就得到全家的好评。厨行世家的女儿果然名不虚传,傅老先生当即把儿媳做的这道菜,写进自己打算流芳百世的《傅家菜谱》。

先说选料,用的是南京城西南万竹园的青菜,万竹园地方不大,也就是一片小山丘,然而非此地产的青菜,便烧不出这样的美味。这种青菜俗称“矮脚黄”,其棵矮,梗白,心黄,因为生长环境的泥土属于褐色黏土,特别肥厚,生长的青菜鲜嫩无筋,青是青,白是白,炖好以后,搁在砂锅里,菜叶碧绿,菜梗结拜,冬菇、冬笋、火腿、鸡脯片像一朵小花似的堆在中间,起着吊鲜的作用,色香味无一不具备。这道菜可以归为家常菜中的极品,非高手不能做,非高手也吃不出精妙。

 详细地写,就只有这一荤一素。足够了。

思浓自杀前,为心爱的男人家骀主持的最后一次家宴,

第一道菜是猪脚瓜。做法是在猪脚瓜里倒入一斤醋,再放进一斤生姜,不可太老,也不可太嫩,用小火煨上整整一夜就行了,关键是不要放任何佐料。

一道鱼:“龙戏珠”。那鱼是地道的六合龙池鲫鱼,《随园食单》上曾有这样的记载,“六合龙池出者,愈大愈嫩,亦奇”。龙自然指的是活鱼,是一条一斤多重的大鲫鱼,体大头小,厚背小腹,头背皆乌黑,鳞细肉多且极嫩,稍稍地煎了下,用微火熬汤,再用虾蒂挤成小珠,漂浮在鱼汤上。此菜色如浓奶,不腻人,味道奇鲜。

最后一道是“蟹粉烩胰白”,蟹粉是指剥出来的螃蟹肉和蟹黄,所谓胰白,就是鸭肠边的一段胰油,也就是俗称的“美人肝”。对于赴宴的美食高手来说,这是一次绝唱,他们此后再也别想有这样的口福。

最后,思浓将自己“像一条剖腹的青鱼一样,挂在厨房专门挂肉的钩子上”。

仿佛自己就是自己的最后一道菜的食材。

写食,其实还是写色,写男女。美食小说,写菜的文字量也不能再多了。


看到小说最后,叶兆言写了几句后记,他说:“饕餮”这两个字的读音,很长时间自己也不明白,妻子也说不认识,不敢念,有次吃饭听别的老先生解释,才真正记住。

那时似乎是98年,现在别说是作家,年轻人们恐怕没有不认识这两个字的了吧?可见二十年过去,大家的平均文化水平确实提高了。


小时看完这小说,久久回味的是“色如浓奶”四个字,啊呀我的妈,那得多好喝啊!奶是母亲哺给婴儿的人生第一道食物,奶制品能激起潜意识里的安全感和幸福感,因此网红美食的规律是“只要多加芝士那帮人就会疯狂地说好吃”。

现在每次喝奶油蘑菇汤,辄想起“色如浓奶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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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在留言区堆满了好吃的东西、美食书、美食文…XD

19 May 2017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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