尘与镜(1)



第一章

听脚步他就听出是托马辛娜,不会有别人不经通报就进他的更衣室。杰克暂时没回头,他一只手托着另一只手肘,专注凝视细亚麻桌布上排好的七八双手套。

足音在背后停下。杰克一手提起一对手套,转过身去,目光一左一右来回打量。亲爱的,哪双更衬我那顶新猎帽?这对巧克力色的,还是这对,鸽灰色带刺绣的?

说完他抬头看他的侍从长。

黑皮肤的高大女人一反常态地沉默。杰克缓缓垂下两臂,瞪视着她,那女人伸手把一枚盖着火漆的信递给他。

杰克把两副手套抛回桌面上,拆开封蜡。信上文字只有几行。他扫一眼,面上的光彩与血色飞速褪下去。

女侍从长问,是陛下又有贬谪的命令?

杰克咬紧牙齿,吞咽了一下。贬谪?不。他惨笑一声,我父亲去世了。

黑女人捂住了嘴巴。天!圣灵在上。是刺杀还是……

不,不是刺杀,他在御前会议中忽然倒在椅子上,是心脏里的毛病导致的。他心脏一直不太好……三天前的事。

托马辛娜低声说道,这太可怕了,请您节哀。

有几分钟,杰克一动不动地僵立,胸膛起伏。托马辛娜双手紧攥,陪伴他立在午后的寂静中。没人比她更清楚杰克对那个冷落他、羞辱他、把他打发到这个偏远行宫的老国王的复杂感情。


杰克再次开口,声音有点抖,但仍是柔和的。托米,他到死也不相信我没强奸那女人、没杀她丈夫。

那是三年前一桩可怕的丑闻,是令老国王对王子愤怒失望的、最后一根稻草。

托马辛娜轻声说,我猜陛下临终前会为你不在他身边而遗憾的,如果他死前还清醒的话——神灵保佑他的灵魂。

杰克发出一丝微弱的、小孩子似的嘤吟。他喃喃道,我羡慕他,现在那老家伙可以见到我母亲和外祖母了。

托马辛娜小心地说了句笑话,那么国王肯定像往常一样,在跟老夫人吵嘴。

杰克唇边露出点笑纹,抬起头问,送消息来的人呢?

在休息室。

给他最好的酒和馅饼,派人看着他,别让消息散开。他向托马辛娜微微一笑,我可不想毁了今晚的舞会。

他重新选了一副手套,捻在掌中,叹道,看来我应该戴黑色的……啊,花园中李子树今年的果实,我尝不到了,可惜!……亲爱的,我去骑马和最后一次享受乡间舞会的时候,你指挥他们收拾行李,等舞会结束,连夜启程。除了路上换用的衣物,其余都不要了,回到夏洛伊我的衣服会全部换过。

托马辛娜说,是,陛下。她在第二个词上加重了语气。

杰克面上的光彩又回来了。他笑道,托米,想念夏伊洛王宫的厨子了吗?

 

舞会就像之前王子举办的无数次舞会一样成功。无论国王塞拉斯如何厌恶杰克,王室毕竟再没有别的继承人,因此杰克被贬到行宫这两年半,被各个家族派来“探访”、陪伴王子的贵族青年络绎不绝。

今晚行宫灯火辉煌,开满踯躅花的花园里插满彩灯。无论在首都还是僻壤,杰克举办的宴会和舞会都无与伦比,那就是“派对王子”这诨号的由来。

髭须精致、面容可爱的青年与女子们在特制的舞厅木地板上旋转、踏步、谈笑,品尝牛奶冻和布丁。舞会之后还有一个小型余兴聚会,只留下几位王子最喜欢的伴侣。王子今晚的新衣是与他眼睛颜色相衬的灰绿短上装,衣襟开口处露出白衬衣褶领的花边。

音乐室里,琴师弹奏一首称颂王子美貌的欢快歌曲,一个歌喉甜美的姑娘跟着演唱。

曲子终了,围坐的人们鼓掌。杰克却没动。

有人说,杰克?……

杰克手里端着一杯酒,头靠在他身边一位女人的肩头上,卷发有点蓬乱,眼珠定定的,像是正神游天外。距离他近的人,发现他眼中似乎有泪光闪动。

人们静默着,等待王子开口。

琴师的手指在黑白键上跳跃了几下,音符打破宁静。杰克深吸一口气,仿佛猛然从冥思中醒来。他目光朦胧地向众人一笑。


一人问道,杰克,怎么了?不愉快吗?

杰克叹一口气,用音乐似的嗓音说道,哦,亲爱的,你不会知道,快乐和悲伤之间的距离,有多么、多么近。

 

这是个明媚的春夜,珠宝似的星辰闪烁在天空中。车队浩浩荡荡地在夜中离开行宫,向都城进发,国会议长在信中催促王子赶快回京继位。车队前面是王子的私人卫队,杰克乘坐的马车在中间,载有书籍等杂物的车子在最后面。





天亮之际,他们在路过的一个乡绅家中小憩、吃早餐。报信者早已提前快马到该人家中传讯。王子的马车驶进大门时,乡绅全家恭迎在门口。

杰克被引入楼上最舒适的起居室,托马辛娜去装载箱笼的车上取他专用的银餐具——王子不喜欢用别人的器具进食。

他倚在凸窗边,眯眼眺望。太阳升起来了,淡金色阳光注满了天空。楼下院子里,有人三三两两地聚集,向楼上窗口张望,附耳低语,似乎在谈论这位据说跟男人搞出罪恶关系的杰克王子的秘闻。杰克默默冷笑,心中说道,再过两天,你们就要叫这个声名狼藉的人“陛下”了。

门开了,他的贴身侍童端着水盆进来。杰克过来洗手时,侍童说,风有点凉,我替您关上窗子。

他绕到杰克身后去关窗。

杰克用细亚麻布搌手,望着盆中水面上自己的倒影,忽觉眼前一黑,嘴巴鼻子被严严实实捂住了,鼻端一阵哥罗芳的刺鼻气味。

 

他的挣扎很快静止下去。

 


第二章

托马斯眼前的布带被撤掉了。

他不断眨动眼睛,让在黑暗中呆得过久的眼珠赶快适应亮光。

他发现自己身在一个非常华丽的房间里,面前有三个穿着锦缎衣服的老男人,正像打量集市上一件货品一样在他脸上身上扫来扫去。

他们的眼神如此冰冷苛刻,令他本想搔搔被布带捆得发痒的头皮,却被无形的压力镇住,手也不敢抬起来。

有一瞬间,他怕得几乎要失声大喊,但他牢牢记着临行前哈蒙德师傅的话:除非有人问你,否则不要出声;除非有人指示你,否则不要乱动。

幸好哈蒙德师傅就站在这三个老人身后,向他投来鼓励和担忧的目光。

 

嗯,确实很像,太像了。

不,脸蛋比“那个人”更圆,身子也更……圆润一点。

胖倒不要紧,人们都两年多没有见过“那个人”了,谁知道他在行宫会变胖还是变瘦。

不管怎样,必须有人全天看守他、传达命令,手把手教他怎么做。

哎,你们应该提前一年训练他。这孩子会打网球吗?会跳舞吗?会骑马打猎吗?“那个人”可是样样精通。宫里开一场舞会就得穿帮,咱几位的脑袋也就满地骨碌了。

罗纳德,我当然知道!但谁晓得老家伙走得这么快,这么突然……

好了!只要小心谨慎,不会穿帮的。诸位说说该派谁来看住他?我的几个儿子都结婚了,岁数也都不适合进宫做近侍或廷臣。

要我说,史托姆家的小儿子最合适。

史托姆家的?那个叫强尼的?

是他。年纪轻,长相也好,前几年去法国学习朝臣礼仪,两个月前刚回来。

史托姆家宣誓过吗?够可靠吗?……

 

托马斯知道所有这些话都跟自己有关系,但他都没听懂——除了“圆”和“胖”。

平时哈蒙德师傅教授特别讨厌的西班牙语的时候,他会选择盯着窗帘上的图案,或者在心里写一首小曲子,滴哩,滴哩答……

这次他也这么办了。

这次,他在窗帘上看到了用金银线绣出的蝴蝶。

 

……蝴蝶?那不是王室徽号吗?

 


第三章

不知不觉春去夏至,老国王塞拉斯的葬礼过后,储君杰克本杰明继位加冕,并照例在辞旧迎新之际赦免一些罪犯。

最近报上说,年轻的新君正在与几个欧洲王室商议联姻大计,还打算搞改革。

报纸又说,今年夏天巴黎的时尚是在裙摆上缝出小鸟的头,而伦敦的绅士们都迷上了去“水疗院”做“雨浴”。

说起来,今年夏天的天气实在古怪,入夏快一个月还没热起来,阴雨连绵,上午出了太阳,中午又突降大雨。柯蒂斯与朋友在咖啡馆告别后,打算穿过火神广场步行回家。雨下来时他找了一处屋檐避雨,左右张望,想起转过弯那条街上有一位熟识的书商,很久没去拜访了。

他在山墙突出的窗子下小步奔跑,每步都溅起大片水花,跑到熟悉的书肆门前,他飞快推门进去。


室内充满印刷品和墨汁的气味,柯蒂斯一边拨弄头发上的雨水,一边扬声喊道,弗雷迪?

店堂深处的幽暗之中出现一个影子,影子往外走出来,在地上堆放的书箱旁边站住。是个陌生的年轻人。

那人说,店主先生出去了,您要什么,可以告诉我。

柯蒂斯随便看他一眼,暂时忘了要说什么,不由自主地紧紧盯住他打量。那年轻人身材瘦削,有一头黑褐色卷发,面色憔悴苍黄,一对大眼睛却像星星似的晶莹有光。

柯蒂斯低头跺脚,靴子下面已经落了一小圈水。他四处张望一下,把目光转到那人面上,答道,没什么特别需要,我跟弗雷迪是老相识,今天顺路过来看一眼有什么新书。我以前没见过你,你叫什么名字?

那人始终站在几步之外。这周我们买来了一些圣经的法文论著、关于波斯神话的手抄本,还有下个月花卉市场的商品画册,您感兴趣吗?

他的声音非常好听,说话时有一种乐曲似的、高雅的节奏,与这条充斥着粗鄙手工匠人的作坊街实在格格不入。

柯蒂斯清清嗓子,重复问道,你是弗雷迪新雇来的工人?不是本城人吧?

那人犹豫了一下。是的,我的家乡不在这里,我正打算回……家,二十天前走到此地时病倒了,钱也用光了。仁慈的店主先生收留了我,我会在这里做工,直到抵偿他花费的药钱为止。

柯蒂斯往窗外雨点交错的空中看一眼。你还没说出尊姓和名讳?

那人抿一抿嘴,嘴角神态忽然现出一种奇异的高傲。他答道,金,我姓金(King),詹姆斯·金。

柯蒂斯无声地点点头。金先生,祝你早日回到家乡。

谢谢。您要坐下来等吧?

好。

那人转身,无声地消失在内室的暗影中。

不一会儿他搬来一张高脚凳,放在墙边的木桌旁,又送来几本书和图册。柯蒂斯坐下来,翻翻这一本,又翻翻那一本。

雨势未减。雨声是一种奇特的声音,又安静又嘈杂,这间略显逼仄的书店被衬得像世界的角落一样宁谧,惬意。

柯蒂斯觉察到室内弥漫开一股好闻的甜香,不由得抽了抽鼻子,嘶嘶有声。那个年轻人詹姆斯探出头,微微一笑。是街尾制香作坊的姑娘送我的,不算太好的东西,不过也能将就烧一烧辟味,这街上的气味真是……

是啊。恕我冒昧,金先生的家乡是哪里?

詹姆斯淡淡说道,我是被家乡人放逐的浪荡子。一个流浪汉,侥幸存活,其余就不提了。

他像急于转移话题似的说道,既然您是店主的朋友,我给您泡一壶茶吧。

 

等柯蒂斯把一本新测绘出版的海图翻到底,詹姆斯把茶端来,放下。柯蒂斯执起茶托的时候,他道歉说,我从前没做过这些事,这几天才学会的。

柯蒂斯呷饮一口,微笑道,比我每天喝的茶香多了,你说之前没做过?那么你大概是天才吧。

詹姆斯面色微变,自嘲似的笑了一声。这不是写诗,要哪门子天才?茶是水和茶叶的一次罗曼司,泡茶的人好好做个媒就行了。

这又是哪儿的谚语? 

是我小时候听我家的老管家说的。

柯蒂斯把空茶盅搁回托盘上,詹姆斯过来替他添杯。尽管室内光线黝黯,柯蒂斯还是注意到他手指和虎口上有许多伤痕。

你的手是怎么回事?

哦,是我太笨手笨脚了。用裁纸刀割书页、用针装订,总会弄伤手。他再次自嘲地苦笑一声。

剥去纵横的血口子和墨汁污渍,能看出底下原本是极柔嫩白皙的皮肤。柯蒂斯想到此人方才说的“被放逐的浪荡子”,不由得暗暗想象他之前的生活。

他走神的时候,听那人问道,咦,您在看这本西班牙语歌谣集?

那本书是柯蒂斯随手拿来翻的,他甚至不知道那是西语书。他“啊”了一声,失笑道,不,我不通西班牙语。你呢?

哦,小时被家庭教师逼着学的,西语是我最不喜欢的课。詹姆斯苍白的脸上终于现出由衷的笑容。每次他给我讲西语论文,我就去看窗帘上的图案,想象用那上面绣的藤蔓把他勒死。

柯蒂斯哈哈大笑。

但就在他笑的时候,他发现那年轻人的笑像潮汐一样退去,额头上出现痛苦的皱纹。

 

雨势转小了,渐渐变成丝线似的小雨,店主还没回来,也始终再没有顾客登门。茶喝了三壶,第一种香料燃尽后,詹姆斯又换了一种香(这是柯蒂斯嗅出来的)。柯蒂斯起身离开前,向内室大声说道,我带走这几本书,钱放在这儿的桌上了。

詹姆斯走出来,手上握着像缝马鞍用的那种长针。好,您要雨具吗?

不用,雨快停了。再会,金先生。

再会。

 

他走出大门,想回头看一眼,又忍住了,径直大步走开,靴子踏在街边污水里也不自知。

他把一切归于好奇心和对美的事物的欣赏,因此他不惮于跟自己承认直到上床睡觉,他脑中还不断浮现出那个人憔悴清瘦的影子,和他那种不卑不亢的柔和声调。

那个神秘、奇怪的年轻人。詹姆斯·金。

 

 (TBC)

 

 


 【古代称帝王落难逃亡在民间为“蒙尘”,这是题目“”的其中一个意思。】


20 Jul 2016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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