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逢的三个昼夜【3】

前文与背景:【1】 【2】


第一夜

餐车车厢与普通的饭馆咖啡厅并无二致,除了地面在有节奏地轻轻摇晃。你挑了一张桌子坐下来,我坐在你对面。桌上陈摆着花瓶,你伸手碰一碰瓶中的花,有点失望地说:“是假花。”
我又差点笑出来。“战争才过去没几年,你不能要求这么高。”
侍者送来菜单。我扫了一眼菜单,又瞟了一眼你。你显得有些为难,正菜都是整块牛排、猪排,一只手没法同时使用刀叉。
我说,“放心点一块T骨吧。我帮你切。”
你微微一怔,惊异于我看穿你的心思,还想推搪,“啊,我要一碟意大利面就行了。”
“不要客气,我的朋友,长途旅行很耗体力的。”

因此我跟你点了两块一模一样的T骨牛排。等肉送上来,我把你的盘子拽到眼前,用你的刀叉把肉割成小块。
你坐在对面看我操纵餐具、刀锋在盘子底上划出轻微的吱吱声,始终一言不发,表情是接受别人好意照顾时、感到自己给人添了麻烦的羞怯,以及不知怎么说出口的感激。
我短暂地抬起头,向你微微一笑。

其实我挺想问:在家中的时候,每餐是不是你太太艾莉西亚帮你切肉?不过这句台词太多余,弦外之音有点可疑,被罗杰斯导演否定了。

最后我把盘子推回给你,顺手把胡椒瓶也搁到你手边。你一直喜欢在牛肉上加很多黑胡椒。
你一边绞动胡椒瓶盖,一边由衷地说:“史蒂夫,您实在是个体贴的好朋友,这趟行程能遇到你,我的运气真好。”
此时我已能熟练使用不远不近的语气,微笑回答:“能有您这样的旅伴,也是我的幸运。”

巴奇,前半生能结识你、共度二十多年时光,确实是我的运气太好。可惜好运气总不会跟随一辈子。
所以就算以后几十年都不再有你,我想我也不该有太多怨尤了。

饭后我们在过道里踱步,到车厢连接处吸烟,聊天。回到房间之后,叫了一瓶利口酒,一面喝酒,一面继续谈了一会儿。
我关掉了顶上的电灯,只留床前桌上的一盏台灯。灯柱细长,粉红色带流苏的灯罩像是妇人的漂亮帽子,光透过灯罩,也变成了暖融融的绯红色。
在灯下,你的面部线条变得更鲜明,既柔和又诱人。
你的皮肤在温暖的小房间里逐渐泛起光亮和红润。你那个可爱温柔的灵魂,从你的绿眼睛里往外张望。

而几个小时时间,我居然什么也没说……我们聊了什么?维克多雨果,马基雅维利,美国纽约,欧洲旅行,战争,和平,再次爆发战争的可能性……这就等于什么都没说。
在我心里那些话,因为储藏过久而温度过高的话,说一句都会灼伤喉咙和舌头的话,一句都没有能说得出口。

我还不能做决定。巴奇,你如此快乐,如此平静,我该怎么决定?
我甚至阴暗地期望,明天就是世界末日,明天我们都会死去,那我就可以不再顾虑,也不管你相不相信,我会反反复复喊出那些话,直至最后一口呼吸从嘴唇上掉落。

我把你的酒杯添满,说:“你有没有读过《牛虻》?一本爱尔兰小说。”
“啊,读过。不过……”你在灯光里笑起来,喝了一口酒,那是一种用来代替批评的、不以为然的笑。
“说说你的高见。”
“我不喜欢。信仰和感情处理得过于浅表、强烈,情节又太戏剧性,很难让人信服。”
“你是说亚瑟和琼玛?”

你点点头,“是啊。他们是自幼相识,而且彼此深爱过,对不对?那么即使再隔些年头,一见面也肯定认得出来。特殊的眼神,一点点脖子和手指的小动作……总能认出来的!上帝,她还在他生病的时候贴身照料过他呢。人不可能那么轻易忘记、认不出深爱过的人。”


我怀着满腹辛酸和奇特的快慰,看着你高谈阔论时的样子。不,巴奇,你错了,即使自幼相识,即使深深爱过,他们也会忘记,也会面对面坐着仍认不出来,但那并不是他们的错。

我说:“书里也好歹反复遮掩了这个问题,女主角不是始终在怀疑吗?”
你撇撇嘴,“你觉得结局怎么样?抛开政治和信仰,只说亚瑟和琼玛的结局。”

我低下头,慢慢旋转手掌里的酒杯,说:“我个人的意见是,这小说的结尾非常失败。亚瑟不该给琼玛那封信,这样一来简直是功亏一篑!你不觉得吗?按照前文的性格塑造,他是世间最能隐忍的人。如果琼玛毫不知情,不知道自己曾当面错过亚瑟,她也许能度过更平静一些的下半生。真正替她着想、真正爱她的那个牛虻,会宁愿把秘密带进坟墓。”

你莞尔一笑,并没评论我这番话,反倒评论起我来,“史蒂夫,我看得出,你是个有牺牲精神的人,是个难得的男子汉。未来被你爱上的姑娘会是个幸运儿。”
我发出真正苦涩的一笑,“你过誉了。说起来简单得很,真要做的时候可就难了。”

你摇一摇酒瓶,“酒没有了。谈话真愉快,不知不觉我居然喝了这么多酒。”
我说:“如果你喜欢,我明天还可以陪你喝。”

巴奇,你的一无所知多么可恨,又多么可爱。
而我多么需要你的无知。

我与你的第一晚,就这么平淡地过去。
我们分别洗漱,然后在自己的床上躺下,互道晚安。我伸手按熄了台灯。你像所有没心事的年轻人一样,翻个身,就迅速地睡着了。
而我,长时间睁着眼睛平躺着,谛听着一条手臂的距离之外、你梦中的呼吸声,犹如谛听最重要的生命秘密。

一种迟缓、平稳的晃动,从脊背下面的被褥和床板传上来。火车不知疲倦地向前行进,仿佛会永远飞驰下去。我们像是处于一个巨大的动物体内,一只巨鲸,一条大蛇,一头怪兽,它将要刺穿黑夜,到世界的另一端去。
对我来说,即将在另一端抵达的是我后半生的答案。
或者说,是判决结果。我对我自己的判决。

我每时每刻都清楚地意识到,眼前的光阴是偷来的。
你香甜地睡着,面朝壁板,肩膀缓慢起伏。那是我熟悉的呼吸的节奏和频率,永远不会变。能每夜听着这音乐的人,她该有多幸福?

火车时而驶过不需要停靠的小站,站台上的灯光透过窗帘射进来。大块的光斑从你的后背和头颅上急速移动过去。
我在暗影中凝视你的后脑勺,搁在枕头上的栗色头发,好看的脖颈。在幻想里,我赤足下床,走过去单膝跪在你的床头,亲吻你的后颈,把手指插进你的头发里,轻轻抚摩,犹如抚摩你那业已忘记我的头脑。然后在你惊醒、转过身来的时候,俯身吻你的额角和嘴唇……


然而那些都没有发生。
我睡着了。

后来我醒过来。是被你的咳嗽声惊醒的。
我看了一眼枕头边的夜光手表。四点零五分。
你面朝下趴着,把枕头压在头上,咳嗽声就是从那下边闷闷地传出来的。也不知已经这么咳了多久。
我掀开被子,坐起身来,“我说过,咱们该交换床位,你那边的窗缝漏风太厉害。”
你把脸露出来,两边颧骨咳得发红,眼睛也红通通的,“对不起,我本来还奢望不吵醒你的……”没说完又攥起拳搁在嘴唇上咳嗽。

我说:“请把手给我。”
你把手从嘴上拿开,隔空伸过来。我握一握你的手,还好,温度是正常的,手心也不烫,并不发烧——其实我本想过去摸摸你的额头,不过那动作对刚认识一天的陌生人来说,过于亲昵了。
我草草穿上衣履,趁你埋头咳嗽的时候伸手到床下的箱子里拿了点东西放进口袋,然后推门出去。

二十分钟之后,我回到房间,手里拿着一个铁杯子。
你翻身坐起,脸上是松一口气的样子,“我还以为我太吵……惹您生气或是厌烦了……”说半句,就咳嗽一小会儿,然后“嘶嘶”地往里喘气,胸腔里有隐隐的鸣音。
我不理睬这句话,伸手拉亮台灯,在你床边蹲下来,把那个杯子伸到你眼前,“王子,把这个喝掉。”

你用右手捂住嘴巴,一边咳嗽一边吸气,探头往杯子里看了一眼,“是什么?”
“蜂蜜、梨汁、姜汁和萝卜汁,是我们家乡的止咳方子。我让厨子加热过,不过凉得很快,你得赶紧喝光。”

你像个听话的病孩子一样,“哦”了一声,伸手接过杯子仰头要喝。
我又猛地觉得不对劲,叫道:“等等。”
你又将杯子放低,看着我。
“万一这杯里有麻醉剂怎么办?你在外面旅行的时候,怎么能这么轻易就相信陌生人!”
你一边咳一边笑,看了看手中的药汁,“那么我现在该不该喝你给我的东西呢?”
我语塞了一下,“呃,这个你要喝的。但是……但是别人给你的,一定不能喝。”说完,我拿过杯子自己先喝了半口,表示自己是可信的。
你声音软绵绵地说:“哦,史蒂夫,不必这样,我是信任你的。”

喝到一半,你抬起头问,“这个时候,厨房还有人在?”
“我找乘务员问到了那个意大利厨子睡的车厢,敲门把他叫起来的。”
“他居然没揍你?”

我笑而不答。我给了那个人钱,足够让他心平气和地到厨房去榨梨汁。


半小时之后,你的咳嗽就慢慢平息下去了。
我抢先说:“千万别说道谢的话。这不过是举手之劳。”
你捧着一杯热茶慢慢啜饮,“该让我怎么说呢?史蒂夫,你简直是……天使。”

我不是天使。那也不光是蜂蜜梨汁姜汁和萝卜汁。我在里面加了止咳的特效药剂,是特别供应军方使用的药,民间暂时还买不到。
我早就知道,五年前你获救时已经在雪里冻了太久,肺和气管一直有慢性病——我用尽办法(当然也用了钱)弄到了你的病历、你的就医记录。为怕你在路上发作,我的箱子里一半是各种药品。

这时最初的晨光已经染白了窗帘。你终于同意跟我换了床。
你又补睡了一会儿。咳嗽折腾了小半夜,你睡得很沉实。连乘务员在过道里喊“早餐开始供应”都没把你吵醒。
我一个人去餐车吃完早饭,然后溜到厨房,又让那位意大利厨子特地做了一份早餐。
然后借了一个木托盘把早餐端回房间,叫醒你。

鸡蛋是溏心的,又不至于黏糊糊流一碟子,培根煎到稍微有一点脆,华夫饼浇了咸奶油,一壶热可可温度刚刚好。
你吃得又惊喜又满足,“真奇怪,这列车上的早餐竟然做得这么好。这几年吃过最好的早餐就是这次了。”

当然,你当然会喜欢,因为我清楚你的一切喜好,从煎蛋的软硬到华夫饼该涂什么酱料。

我坐在你对面,不出声地微笑着、听你絮絮讲述战后初期物质匮乏的时候、你在欧洲几个小村镇吃过什么奇怪的早餐,等你的杯子空了,就沉默替你加满。

(TBC)


【图为欧洲列车餐车内景】



【《牛虻》故事梗概:意大利青年亚瑟与少女琼玛彼此相爱。两人产生误会,亚瑟伪作自杀,实则流亡南美。13年后他换了名字、顶着“牛虻”的绰号回到意大利,再与琼玛相见。琼玛曾起疑心,但两人始终没有相认。后来起义失败,牛虻被枪决。临死前他托人带一封信给琼玛,说明了身份,告诉她牛虻就是她的亚瑟。


本文中的罗杰斯,有点像隐瞒了真相、隐忍着爱意陪在琼玛身边的牛虻。

罗杰斯认为,如果要为琼玛(巴恩斯)的平静生活着想,牛虻(他自己)应该始终三缄其口,永远不送出那封信(不道出真相)。】

29 Oct 2014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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