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完《致命女人》最后一集,终于感觉夏天是彻底过去了。
夏天弃城而去。
就像一个笑声特别好听的朋友离开了。
站在黄叶树下发呆,太阳照着,零星儿暖意,还想骗自己那是笑的余韵。结果一堵秋风像阴着脸的陌生人不客气地撞到身上,心脏一趔趄,知道没希望了,恨不得扑倒在地哭一场。
每年告别夏天,都很艰难。上周衣柜换季,逐个扯掉衣架上的T恤,短裙,短裤,里面好像躲着另一个我,光胳膊光腿,被太阳晒褪了色,浅得快透明了,只剩一个影,马上要被冷风吹走。有几个衣架钩子挂在一起,手牵手揪住一个小背心,不舍松开。
沮丧得像收拾衣服去住院的病人。
珊瑚红,蜜瓜绿,梵高黄,缬草紫,杏仁白,鲑鱼粉的薄衣,轻软得像蛇留的皮,像蛾子飞去的茧。像一手骨灰。
叠一叠,放回收纳箱,心说再见,明年见。
秋冬的厚衣服,是可靠的人的怀抱,能减轻痛苦,但也没什么乐趣。是爹妈,是奶奶和三姨。
夏天的衣服,才是一起作乐的玩伴。是掌心火烫、抚遍全身的情人,厮混一阵,就汗淋淋,喘吁吁。
小时母亲播印尼华裔女歌星陈蓉蓉的磁带,里面宛转唱《夏日里最后的玫瑰》,我听得哭起来。
他们说,冬天有冬天的好处,雪落个一天一地,多美。
可惜我是那种不听劝的人。
我换上黯淡冬衣,为又一个亡故的夏日服丧。
我以夏的遗孀自居,闭门苦捱。直到他复活归来,召我换上短裙,跟他出门去热辣辣风里跳舞。
那会是个全新的他,我也不再是这一个我。
(end)
幸好我喜欢一个名号里有“冬”的人。
——他名是冬,一笑成春,心里藏着仲夏梦的遗址,眼角时有秋意。
赖有他,最可憎的冬天也变得可亲几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