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外汉,随便瞎写。

只是记点感想,请不要推荐/安利/试图让我改变意见喜欢上xx。我没有那个精力。


周末看《我是歌手》,波琳娜跟一个中国男歌手唱了Shallow。有时候不看看坏的,真不知道好的有多好。库珀也不是专业搞音乐的,只是在百老汇唱过一个音乐剧,但那个男歌手耿斯汉跟库珀,能差出一百个波琳娜。

不是技术或语言的问题,就是感觉不入戏,没唱进去。歌是一池水,这个男歌手根本只在池边撩水洗个手,连手背都没湿。

简直听不下去了。

Shallow的女声部分,波琳娜唱出来也完全不是味道,本来这歌我每次听心里都翻江倒海,但听她唱,内心毫无波动。其实她的技术没有差那么多。差在哪儿呢?……感觉差别是这个:她唱歌目的是“我要好好完成这首歌”,或者“我要显示出我的能力,震撼全场”,但LG和库珀唱歌的目的是“我要表达我心里的情感”。

歌是传递情感的工具,他们唱出来像是挥舞假肢。

有些人唱歌,那个声音后面是空的,只有肉体共鸣腔,没有感情共鸣腔。演绎旋律则像借来穿着走秀、摆pose的衣服。

或者,接驳情感和声音之间的通路,能足分足量地传达,是更高阶的技巧和能力。是天赋。


人所更不能模仿复制的是LG在歌里的掌控力。音乐是她自己的皮肤头发手指,在那些音符和句子之间,她自信得像头狮子,像睥睨一切的女皇,自在舒服得像在自己浴室里洗澡。这就是老娘的歌,老娘的领地。如此忘我,元气沛然,连悲伤流泪都充盈力量,泪珠从睁大的双眼里涌出,铿然落下。全世界都黑下来,只剩那条跟旋律一起闪着光芒的声音。


——想起伍迪艾伦《爱在罗马》里一个男人,唱歌剧唱得极好,却只能关在浴室洗澡的时候唱,一旦穿严实了上台面对观众就完蛋。最后经纪人想出的解决方法是在舞台上造间浴室,他关在里头边搓洗头膏边给大伙唱。可见“自在”多么重要。


艺术要打动人心,需要像扎穴位一样,准准地一点,遍体酥麻。劲儿使对了,不用使多大。拿大榔头砸人,只能让人疼——有些声嘶力竭款的歌手,唱歌就像飙出浑身力气挥舞榔头,我砸死你,你服不服?不服我还砸……

“动人”,说难也难,说容易也容易。

原声里,库珀边弹琴边荒腔走板地唱的那几句“Dont wanna give my heart away”,走调破音什么都不要紧,那几句无法超越。


——那首I'll never love again听了无数遍,但一听到结尾放出库珀的声音,眼泪还是会涌上来。尤其是他唱得慵懒撒娇的“another”和“never”,爱意充盈得黏糊糊……我觉得我没法move on了。



歌曲是凸透镜,帮助唱歌的人把情感的光束凝聚到一个点,逐渐升温至燃烧。本来赤手空拳的,人也不能烧起什么来,但一有歌能唱,就不一样了。前提是自身的光要足。

而如果本身的光太少。放大镜也帮不上多大忙了。


08 Apr 2019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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